前言
你常常被Second Officers、Cadet Pilot等等的名詞搞混嗎?除了培訓機師之外,航空公司的機師到底還有什麼來歷?這篇文章將介紹常見的機師招募類型,並分享各個類型的招募條件有什麼特色。如果你是剛接觸航空業的考生,這篇文章會幫助你更你全面地了解機師行業,有了這個大架構,不論航空公司推出什麼新穎的詞彙來招募機師,都可以立刻判斷它是不是你可以投遞履歷的計畫!
培訓機師 (Ab-initio/Cadet Pilot Program)
培訓機師計畫從零開始培訓無飛行經驗之學員成為民航駕駛員,一般限定招收本國籍或具備能在該國工作的身份者,有以下兩種類型:
航空公司全額負擔訓練費
由航空公司出資並培育而成的民航駕駛員,學員錄取並完訓後需和公司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合約,未達服務年限需全額或部份賠償訓練費用,合約年限通常是所有機師類型中最長的。培訓機師計畫的特色是訓練課綱、通過標準全由航空公司決定,即使在PPL、CPL階段的訓練會委由飛行學校執行,在挑選飛行學校、制定課綱上,航空公司都會經過一番比較跟要求。在訓練過程中,航空公司也會依照學員的學習狀況,終止學員的訓練。
關於台灣航空公司常見的培訓機師報考條件,你可以參考這篇文章:培訓機師避雷針:3個不可妥協的報考條件
與航空公司簽約自費受訓 (Pay-to-fly)
目前臺灣航空公司沒有推出這種計畫,但國際上有些航空公司會與飛行學校簽約招生,接受學員自費受訓,完訓後直接進入該航空公司工作。雖然和自訓機師一樣要自己負擔訓練費用,好處是因為雙方有簽約,完訓後不需要再投履歷找工作,但缺點就是機型訓練(Type Rating)的費用也要自費囉!不過,要參加這類型的計畫仍然是要經過甄選,如印度航空公司IndiGo和飛行學校CAE合作的自費培訓計畫,要經過線上測驗、團體測驗及個人面試,通過後才能簽約。
自訓機師 (CPL Pilots)
自訓機師指的是自己選擇飛行學校,自費受訓取得商用駕駛員執照(Commercial Pilot License, CPL)後,報考航空公司的職缺。有航空公司會稱作Second Officers或Non Type-Rated First Officers,最基本的報考條件是累積飛時達200或250小時以上且有雙引擎儀器飛航資格(Instrument Rating for Multi-Engine),並且持有當地民航主管機關核發的CPL學科測驗通過證明及甲類體檢證。依據各家公司的政策,還會加上不同的需求,例如已完成MCC課程或前12個月要有實機飛行經驗等。
或許你會覺得奇怪,自訓機師幫公司省了前段的訓練成本,但相較於培訓機師,台灣航空公司針對自訓機師開出的招募員額反而比較少。可能的原因為航空公司無法掌握學員飛行學校的訓練品質。畢竟在沒有公司監督下,飛行學校也是營利機構,可能學員飛的二二六六,也會想辦法讓他通過執照考試。這種情形可能導致在進階訓練及機型訓練時,學員無法成功完訓,浪費公司的成本。
軍方退役機師
在台灣,就讀空軍官校正期學生班航空組、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改選飛行官科,並於畢業後完成飛行訓練,或是參加飛行常備軍官班結訓,於空軍任職飛行軍官者,14年服役期滿後可選擇退伍,轉職成為民航機師。一般報考條件為定翼機飛行經驗達一定時數達以上,且與自訓機師相同,須通過民航局CPL學科測驗及甲類體檢。雖然軍退機師要求的英文成績門檻較低,但無論是受訓階段或是未來飛國際線,與各國航管溝通,都要使用英文,站長也常聽聞在受訓階段,因為語言能力不足而被終止訓練的案例,還是建議軍方機師如希望轉任民航機師,務必充實自己的英文對話能力。
外籍機師
根據CAA(註解)「國籍航空公司各類航空人員證照統計」資料顯示,109年國籍航空公司總飛行員人數中有14%為外籍飛行員。
在培訓機師避雷針:3個不可妥協的報考條件有提到,外籍飛行員必須具備民航業運輸駕駛員(ATPL)資格,才能申請工作簽證。而取得ATPL,代表總飛時至少要達到1500小時,須出示Flight Logbook或前雇主開立的飛時證明。由於公司聘雇外籍機師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能利用他的即戰力,甚至有些公司會要求總飛時更高、或是具備公司所營運之機型資格,舉例來說,有營運A320的公司會傾向聘僱具備A320機型資格的外籍機師,以降低公司的訓練成本。
而外籍機師在民航局是沒有任何飛安紀錄的(除非有在台灣其他公司飛過),因此航空公司招聘外籍機師時,會一併要求應徵者提供前公司及當地民航主管機關開立的無飛安事故證明,作為飛安背景查核文件。英文能力則是要求ICAO航空專業英語檢定四級以上 ( ICAO English Proficiency Level 4)(註解)。
線上民航機師
國籍航空公司招聘有經驗的民航機師,首重飛行經驗,針對機長及副機長各有不同的總飛時要求,機長飛時要求約在4200~5000小時以上;副機師的飛時門檻則是介於1000~2000小時間。針對機型部分,可能也會區分噴射機(Jet )或螺旋槳(Turboprop)引擎時數或特定機型達一定時數以上,必須出示現職或前職公司開立的飛時證明佐證。
英文能力部分,除了至少要ICAO Level 4,有些航空公司仍會要求提供兩年內有效的英文檢定成績證明。
最後來個總結
總和以上的介紹,可以發現針對不同背景的機師,因為公司期望他們可以帶來的貢獻不同,招募條件也會有所調整,例如已累積一定飛行經驗的軍方及民航機師,飛行專業能力有一定程度,對於英文的要求可能就相對低。反之,毫無飛行經驗的培訓機師,為了提高完訓率,公司就會用較高的英文能力門檻作為篩選標準。以下統整了不同機師類型的招募條件重點:
項目/ 類型 |
培訓機師 | 自訓機師 | 軍方退役機師 | 外籍機師 | 線上民航機師 |
---|---|---|---|---|---|
飛行專業 | 無 | CPL 雙引擎儀器飛航資格 飛時達200~250小時以上 CAA ATPL學科合格單 前12個月具實機飛行經驗 |
定翼機飛時達700以上 CAA ATPL學科合格單 前24個月具實機飛行經驗 |
ATPL (ICAO) 偏好Type-rated |
ATPL或CPL(副機師) 正機師4200~5000 hrs以上 副機師1000~2000 hrs以上 根據不同機型有不同飛時要求 |
學歷 | 大專以上 | 大專以上 | 不限 | 不限 (高中學歷者須具航空工作經驗5年以上) |
不限 |
英文證明 | 2年內英文成績,門檻高 | 2年內英文成績,門檻高 | 2年內英文成績,門檻低 | ICAO level 4以上 | ICAO level 4以上 2年內英文成績,門檻低 |
甲類體檢 | 必要 | 必要 | 必要 | 必要 | 必要 |
飛安證明 | 無 | 飛行學校及CPL發證單位開立之證明 | 原服務單位開立之證明 | ATPL發證單位及前職公司開立之證明 | 發證單位、CAA及前職公司開立之證明 |
兵役役畢 證明 |
必要 | 必要 | 必要 | 無 | 有些公司要有些不用 |
希望今天的分享讓你對機師的世界有更多的認識,如果對哪一類型的機師特別有興趣,希望我再分享更多相關資訊,留言告訴我!
註解
*CAA:中華民國民用航空局之英文簡稱。
*ICAO航空專業英語檢定 ( ICAO English Proficiency Test):早期航空英語無統一標準,各國曾因溝通錯誤而造成許多事故。因此ICAO於1951年起規範所有國際線機師及航空管制員需至少取得ICAO航空英語等級4以上,確保飛航安全。
*ICAO: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為聯合國專門機構,管理並發展國際民用航空事務,制定各種航空標準以及程序、航空事故調查規範,所有193個會員國之民航管理機構皆需遵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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