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機師了,然後呢?機師的職涯發展(下)

by Life Dispat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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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接續上週的文章,在成為副駕駛、正駕駛、巡航駕駛員、教師駕駛員之後,機師的職涯發展,下一步還有什麼職位呢? 如果你還沒看過上篇,連結在這裡:成為機師了,然後呢?機師的職涯發展(上)

檢定駕駛員

根據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第二條的定義,檢定駕駛員(Check Pilot, 簡稱CP)為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負責執行駕駛員年度技術考驗及航路考驗之人員

看法規的文字好像有點頭暈,簡單來說,飛行員每半年要執行模擬機的「年度技術考驗(Proficiency Check)」;航路考驗(Line Check)則是一年一度的實機考驗,確認機師熟悉緊急與一般操作程序。而CP就是負責打分數、決定機師是否有通過的角色。

機師培訓期有哪些階段? 你可以看看這篇:培訓機師錄取後是怎麼被淘汰的?

成為CP的資格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附件十九明訂檢定駕駛員的資格,以民航飛機駕駛員來說,條件包含以下:

  1. 持有民航局核發之該航空器型別有效之檢定證。
  2. 飛航總年資需達八年以上,且應有三年以上民航年資,其中二年以上為民航正駕駛員年資。
  3. 曾具有教師駕駛員資歷一年以上。
  4. 飛機駕駛員五千小時以上,但航空器總重未超過一萬五千公斤者,所需飛航總時間得為三千小時以上。
  5. 一年內無飛航違規及近二年內無民用航空法違規處分之記錄者。

當然,法規為最基本的規定,單看這些資格,以國際線航空公司來說不難達到,不過由於檢定駕駛員負責把關所有機師專業能力,非常重要,在實務上,航空公司內部通常會另訂更高的標準,來確保檢定駕駛員的學識及操作能力都具有一定水準

駕駛員檢定考試官

駕駛員檢定考試官(Designated Pilot Examiner, DPE)指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委託辦理航空人員術科檢定之機關、團體推薦之檢定駕駛員,經民航局評鑑資格能力後,負責執行駕駛員首次航空器型別術科檢定之人員

簡單來說,原則上機師的首次機型考驗術科檢定,應該是由民航局考試官來執行,但因為人力限制,制定了「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讓民航局可以委任航空公司推薦的檢定駕駛員來擔任DPE,執行術科考試。

成為DPE的資格

DPE的資格在法規上比CP稍微嚴格一點點,一樣以民航駕駛員來說,包含以下幾點:

  1. 持有該航空器型別之駕駛員檢定證。
  2. 飛航總年資十年以上。
  3. 應有五年以上民航駕駛員年資,其中二年以上為民航正駕駛員年資。
  4. 曾任檢定駕駛員年資一年以上。
  5. 飛航總時間:六千小時以上。但航空器總重未超過一萬五千公斤者,所需飛航總時間得減為三千小時以上。
  6. 二年內無違反民用航空法而受處分之紀錄者。

因為DPE採推薦制,且人數有限制,在航空公司內部不一定會明列相關的資格,通常是主管推派符合法定資格,且表現優良的人選來擔任

航空器駕駛員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檢定考試官

既然上面提到DPE,就插播一下D系列的夥伴—航空器駕駛員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檢定考試官(Designated English Proficiency Examiner, DEE)。DEE是指受委託之機關、團體推薦,經民航局評鑑資格能力後,負責執行機師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檢定(ICAO English Proficiency Test)之人員

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檢定共分為6級,ICAO規定執行國際線航班之機師,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檢定須達4級以上,因此4級為普遍航空公司要求的英文門檻。依民航局航空人員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檢定作業規定,4級效期為3年;5級效期為6年,屆期需重簽,而6級則沒有效期限制。

想當機師,英文要多好?你可以看看這篇:培訓機師避雷針:3個不可妥協的報考條件

成為DEE的資格

DEE的資格就沒有那麼複雜了,副駕駛也可以擔任喔!

  1. 曾持有國內外商用駕駛員執照以上之人員並具有民航駕駛員飛航經驗,或具有航務相關業務三年以上且有英語教學或檢定經驗。
  2. 二年內無違反民用航空法而受處分之紀錄者。
  3. 曾受航空英語能力評鑑專業訓練並經民航局評鑑其航空器駕駛員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為五級(Level 5)以上。

航務及機隊主管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第13條規定:

航空器使用人應設置全職且適任之航務主管、機隊主管、機務主管、品管主管及飛安主管,並報民航局備查。

而航務主管、機隊主管須具備飛航員經驗才能擔任,因此也屬於機師職涯的一塊喔!

法規上規定的航務主管,為航空公司航務單位的最高主管,通常屬於副總級,而機隊主管則是概指機隊總機長。

成為航務及機隊主管的資格

AOR規定,航務主管除應熟悉與其業務相關各類手冊、營運規範及相關民航法規外,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持有或曾持有民航運輸駕駛員檢定證並擔任大型航空器機長三年以上經驗。

二、擔任使用大型航空器機構之航務主管或航務相關業務三年以上之經驗。

除以上基本規定之外,負責航空公司的民航局檢查員也可能綜合考量人選過往的經驗,來決定是否同意航空公司提報的主管人選。

不同於航務主管不限定為現役飛行員,機隊主管則需持有效民航運輸駕駛員檢定證,並且有擔任大型民用航空器機長三年以上之經驗。

其他機師管理職位

航空公司內部當然還有許多只有機師才能擔任的管理職位,依照公司內部的組織架構,有各自的職稱和職責,法規就沒有明訂相關的資格限制了!普遍來說,機師管理職位包含訓練主管(管所有IP)、標準主管(管所有CP)、協助飛安單位判讀FOQA的職位、或負責培訓學員相關訓練的職位。

不過,和一般公司行號一樣,管理職位都是僧多粥少,要上位除了靠實力還要有機運!

最後來個總結

恭喜你看完下篇了,這篇文章應該有比法規好讀吧!希望職涯發展上下篇,有幫助你更全面的了解機師這份工作及未來的職涯發展,我們下次見囉!

培訓機師有什麼缺點?這篇文章有寫:是選擇工作還是選擇人生?培訓機師的潛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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